元·张起岩《敕建重修天静宫碑记》发现记
1990年2月,春节刚过,我受马炳文先生的委托,经涡阳县政协和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以县政协委员的名义,对位于当时城郊区闸北乡郑店大队的天静宫周边进行了不间断的地表文物考察。当时因为是“改革开放”的初期,大多数人的思想还受“文革思潮”的禁锢,所以我的考察一开始就受到不少的阻扰。首先是公文问题:我到郑店村,第一个必须找的就是队长郑继武。当我把县政府开的证明信展给他看时,郑继武表示说不行,我问他为什么不行?郑继武回答:你的介绍信必须要有5~6个公章才能说明你是代表公家的。无奈之下我只好赶回县政府办公室,请县政协、县统战部、县宗教局、县教育局、县地志办等有关无关的单位帮我盖了六七个公章。我第二次找到郑继武,他看完介绍信的公章后显得格外高兴,他立即帮我找来了七八个老人,年纪都在八十岁以上,其中就包括原天静宫第二十一代住持郑至善道长。村民们向我讲述了天静宫地表文物在郑店村的大致分布情况,我也当场作了笔录。
郑至善道长是我多年前就认识的天静宫道长。除此之外80多岁的郑酈生老人提供的线索帮我们在日后的发掘中找到了著名的“瓦圈井”。
通过郑店村老人的介绍,我还知道郑继武先生当时一定要我拿出5个以上公章的介绍信的真正原因了。原来郑继武先生是退伍军人,是党员,有非常高的党性和觉悟,惟一的缺点就是没有文化。他觉得我的考察与宗教有关,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所以要加倍小心,这才导致了上述事情的发生。在日后的工作中郑继武先生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为我们的考察与考证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后来他被提拔为行政村书记后依然如前地帮助我们。如今,郑继武先生虽然年过90,但腿脚灵活、精神矍铄,他表示:将在有生之年全心全意支持天静宫的振兴事业。
在与郑店村老人的座谈中,他们告诉我:要是想真正搞清情况,你还得找西马庄的老人了解情况。因为很多的文物都在他们村的范围内。
谈到西马庄,那是紧靠天静宫西的一个自然村,当时的天静宫、三圣母殿、迎水庵等等都在西马庄的地界内。这个村有我认识的一个熟人,名叫马汉民,他和我的爱人同在涡阳一中工作,家就住在西马庄。于是我当天就找到马汉民先生,请他帮忙协助调查天静宫文物的分布情况,马汉民先生二话没说就答应了我的请求。
在马汉民先生的组织下,我们召集了西马庄的十余位老人参加的座谈会,大家纷纷根据自己的记忆提供了疑似文物的散落和埋藏的地点,我们也根据大家的发言作了详尽的记录。会后我们还在县文物所刘永新先生的见证下组织了发掘文物的“民间工作队”(简称民工队),由西马庄的马永汉先生担任队长。在不到十天的时间内我们即收集了七八块明清时代的碑记和其他文物。但是我们并没有发现《涡阳县志》中记载的元代翰林张起岩敕建《重修天静宫碑记》。
马汉民先生虽然在涡阳一中上班,但是他因刚从淮北调到一中工作不久,在一中并没有住房,每天上下班都要往返十多公里回到马庄住宿,非常不方便,而我们又特别需要马汉民先生随时提供的帮助。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向县长栗兰忠同志作了专门的报告,请求他帮忙解决这个问题。李兰忠县长当即就给一中校长打电话,抽调马汉民先生协助我们的文物考古工作。
后来马汉民先生又带我们到马庄北父子桥南边的地方勘察搜集文物,结果我们有了重大发现,不但收集了大量的陶网坠、釡足、豆足、及大量的建筑砖瓦和部分建筑构件,还发现了两只成殓婴儿的陶棺,后经国家社科院考古所刘观民、邵望平两位教授的认定,这些陶制文物都是新石器时期龙山文化的遗存,建筑构件则是唐宋以后的遗存。
中午休息的时候,我向马汉民先生问及天静宫前面原来有一块大碑记,是驮在石龟身上的那块,马汉民先生说我记得不是太清楚,马永汉可能知道,我把他叫来给你们介绍。马永汉先生来到后向我们介绍说: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是我们庄的“憨脸”把“绠”(粗大的麻绳)栓到石碑上,用手扶拖拉机拉到后再用炸药炸碎,然后拉回家盖房子了,只有一个碑帽没有炸碎,还在庙前面的地里埋着。马汉民先生听后立刻说:我想起来了,那个碑就是憨脸炸的,石头他用来摆简脚了,他的房子就在我家前边,我带你们去看。随后我们就跟随马汉民先生来到“憨脸”的房子后面。
“憨脸”真名叫马心田,当年约有65岁,“憨脸”是他的外号,马心田子女很多,家里负担很重,除去种田外,在武家河里捕鱼捉蟹是他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几十年来马心田家里住的一直是两间低矮破漏的土坯房,后来子女逐渐长大,住房就显得过分拥挤,需要重建新房以供子女们居住,但是由于经济困难,实在买不起建房用的砖头,他看到当时这块碑记已经残破,还有些倾斜,加上社会秩序混乱,没人会过问这样的事,他便以“倒了会砸人”为借口,把碑记拉倒,托人买炸药把碑记炸了,然后再把碎石拉回家用作新建房屋的基础。
马心田的房屋共有三间,后墙东边的一间半的房基是用碎碑石所砌,约有50公分高,其余的墙基均是从老子庙捡回的庙砖所建,而所有的墙体均是用土剁成。房屋不高,顶笘平瓦,整座房屋显得非常矮旧,一看就是穷人家住的房子。马心田房基上的碎石,平面上大多都有刻文,我们虽然一时无法确定是什么碑记上的文字,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碎碑石块一定是天静宫重要的碑记残块,必须把它收回。但是究竟怎样才能收回?这使我们犯了难:一、房主同不同意拆除?;二、究竟用什么办法拆除最安全,费用由谁来出?;三、需不需要经济赔偿?
中午,马汉民先生留我们在他家里吃饭。其间我和刘永新先生、马汉民先生一起商量出了一个初步的解决方案,即:1、由我写出文字报告递交县政府,并由我本人当面向栗兰忠县长做专门汇报,建议栗县长批转有关部门出资,用以砖替石的置换办法将马心田房基下的碑石换出,这样操作最省钱。然后将碑块拉到尚存的“东岳庙”里妥善保管,以便日后研究所用。2、由马汉民先生做马心田的工作,动员他接受我们所研究的方案,我们负责把他的房屋修好。3、由刘永新先生向文物部门汇报,请文物部门派员监督并负责文物的回收。
当天晚上,我连夜写好报告。第二天一早我便赶到栗兰忠县长的办公室,向栗县长作了专题汇报。栗县长听完汇报后立即安排由县文化局出资、由文物组(现在的文物所)派专人去现场依法监督回收文物,并妥加保管。
马汉民先生当天晚上也同马心田先生作了几个小时的促膝长谈。马汉民和马心田同出一门,马心田比马汉民免一辈,论辈马心田该叫马汉民个叔。但就因为如此,马心田认为马汉民“胳膊肘向外拐”,不向着自己反而向着外人,越发感觉他汉民叔在骗他,所以马汉民先生的工作没有成功。
第二天上午,我和刘永新先生刚到马庄就听到马心田先生夫妇带着孩子找到马汉民先生撒泼打滚地哭闹,污蔑马汉民先生“吃里扒外”、“坑害穷人”。马汉民先生为此受到了很大的委屈。在当时我们完全可以按照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依法提请公安机关以“查处破坏文物当事人”的名义处理这件事情,但是这样操作极有可能会影响到广大村民对我们的认识,这对我们日后的文物回收工作将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影响。因此这个做法绝不可行,我们也只能“另辟蹊径”。
这时候我突然想到马汉民先生的胞弟马汉忠先生在县公安局工作,于是我就和马汉民先生商量,请马汉忠先生以家门叔叔的身份向马心田先生宣传“文物保护法”和法律对于破坏文物处罚的法律规定,马汉民先生也认为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车到山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在马汉忠先生的不懈努力下,马心田先生终于转变了他先前的思想观念,并且表示他一不要补助,二不要赔偿,家属不会再闹事,他本人将全心全意帮助我们做好文物回收和保护工作。在马心田先生的全力配合下,我们顺利的完成了文物的回收工作。马心田先生也因他的思想转变和积极奉献而成为“民间工作队”的积极分子,在日后的文物回收工作中做出了重大贡献。
在现场清理碎碑上面的泥土时,我们发现了一块长条形的碎碑石上出现了“监修官张起岩”和“至顺三年”的清晰刻字,这一发现使我和刘永新先生兴奋不已,因为这是“元至顺三年敕建《天静宫兴造碑记》”的落款和年号,民国《涡阳县志》和许多志书上都有全文记载。这一发现将对研究老子出生地提供十分重要的实物依据,这也是我们“民间工作队”对我县文化考古事业做出的巨大贡献。
紧接着民工队的队长马永汉先生又带我们在宋代天静宫前面的农田里挖出了敕建《天静宫兴造碑记》几乎完整的碑帽,帽额中“敕建”二字十分工整醒目。直到今天我一直怀疑这通碑身和碑额的题字均是张起岩的亲笔原作,因为比照他的墨宝,其笔力、笔势和字形都与他所留下的文字真迹十分相像。
这就是《敕建天静宫兴造碑记》发现和回收的整个过程。
二零二四十二月十八日
马 杰写于闲云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