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河南鹿邑太清宫遗址的评估意见
河南省文物管理局:
受你局委托,我们对太清宫遗址进行了考察,并经过认真研究、评估,提出意见如下:1,太清宫遗址为老子故里。汉唐以降,就有文献记载,且历代皇帝还为老子祭祀。经考古调查与发掘。发现有大面积的唐宋建筑基址,唐宋金元碑刻20余通,后记述唐宋时期祭祀老子的盛况及太清宫的兴衰沿革,规模布局和保护情况。均有重大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地下遗迹保存较好。
2.在遗址范围内包含有龙山文化遗存。这里地处豫东淮河流域,属于苏鲁像皖交界的文化圈之内。对于古代文明起源古城古国、民族融合和文化交流等方面的研究,意义重大。
3.这里还发掘出西周初期中字形大墓,出土精美的青铜器、玉器、骨排策等文物千余件。一些青铜器上铸有"长子口”“长子”等铭文,说明墓主应是长子口。太清宫一带商周时属厉,长子口可能是派往厉地驻扎的高级贵族。这里是商末伐人(夷)方的必经之地,周初大墓还是首次发现,类似大墓至少还有两座。这对研究中原文化与东夷文化关系,以及豫东古文化发展系列有重要价值。长子口墓被评为1998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提名奖。其发掘报告被评为全国社科基金项目,这是很高的荣誉。
4.在这里还发掘出东周夯土建筑基址和大型马坑,这为研究古厉国的地望提供了佐证,也为确定老子故里和汉代祭祀老子之地提供了线索。
5.太清宫遗址保存状况较好,直接归鹿邑县文化局管理,设有专职保护人员。县政府对保护工作十分重视,已经制定保护利用规划,逐步对外开放。1991年全部完成“四有”工作。
综合上述意见,我们认为太清宫遗址已具备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条件,因此建议向国家文物局推荐太清宫遗址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专家签名:(略)
200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