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隶续》 洪适 卷四 魏下豫州刺史修老子庙诏
黄初三年十月十五日 子下
右魏下豫州刺史修老子庙诏,其文曰:告豫州刺史云云如故事,黄初三年十月十五日,此或与汉诏同。苦县濄水北有老子庙,水经云庙前南门外有汉碑,北有双石阙,甚整顿在阙南侧,魏文帝黄初三年径谯所勒,此碑凡十三行,行八字,其磨灭者大半其。前有鲁为孔子立庙宇,盖援先圣为比也,其间称汉帝者,再盖东京惟威宗尊祠老子。
帝纪载:延熹八年,而遣中常侍至苦祠老子,祭祀志:延熹九年,帝亲祠老子于濯龙,文罽为坛饰,淳金铅器设华盖之坐用,郊天乐故。魏诏再三言之盖是诏豫部修祠之事。当时刻之于阙也,碑后岁月日之下,阙子上一字按四分历是年十月壬戌朔,则十五日为丙子日碑之下,方有唐开元及天宝间题字数十行,乃真源县令邵昕记祠醮投龙等事,真源属亳州,今曰卫真,即汉之苦县也。
宋淳熙八年(1181年)成书的《隶续》是《隶释》的姐妹篇。《隶续》二十一卷。洪适于书中著录汉魏晋碑铭、石经、摩崖文字、石壁石室刻字、刀鼎镜壶之铭等汉魏隶书。编排体例同于《隶释》,但目下没有记,楷书录文后仍为考文、考字和记述。对碑额、画象石绘其图影。
《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有魏文帝曹丕黄初三年(222),《敕豫州禁吏民往老子亭祷祝》云:“告豫州刺史,老聃贤人,未宜先孔子,不知鲁郡为孔子立庙成未?汉桓帝不师圣法,正以嬖臣而事老子,欲以求福,良足笑也。 此祠之兴由桓帝、武皇帝以老子贤人,不毁其屋。朕亦以此亭当路,行来者辄往瞻视,而楼屋倾颓,傥能压人,故令修整。昨过视之,殊未整顿,恐小人,谓此为神,妄往祷祝,违犯常禁,宜宣告吏民,咸使知闻。”此文严可均,采用佛教文献。实际此敕文,原刻石阙上,题为《魏下豫州刺史修老子庙诏》,见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