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和涡阳:可否各美其美?
据媒体报道:“今年1月,河南盐洛高速鹿邑收费站更名为‘老子故里站’,消息一出,在有着‘老子故里’之称的安徽涡阳县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于情来说,“老子故里”的认定是一个学术问题,无论是文献资料还是民间传说,无论是在央视的推广短片上还是在教科书中,无论是地名还是具体方位都存在事实争议。但在“老子故里站”更名之前,两地均在传承老子文化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涡阳天静宫和鹿邑县老子文化园区还分别在2015年和2021年被中国归侨联合会认定为“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在华人华侨中均有较大的影响力,是国际上宣传和弘扬老子文化的重要场所。
于法来说,根据国务院1986年1月23日颁布并实施的《地名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地名的命名应有利于人民团结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尊重当地群众的愿望,与有关各方协商一致;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第六条第五款规定“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在征得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由专业主管部门审批。”
地名,人们赋予某一特定空间位置上自然或人文地理实体的专有名称。很显然,收费站无论从理论上还是现实生活中,都被人们公认为“地名”。不知道河南鹿邑方面有无征得文化部门意见,但使用“老子故里”命名收费站,违背了“为而不争”的老子精神,不有利于人民团结,且不符合“一般不用人名作地名”的规定。
作为近年来名人故里之争的极端事件,希望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和国务院主管部门能够介入此事,因为这件事情的解决将具有较强的参考意义——若“老子故里站”命名被更正,则名人故里之争还可以从命名之争引向内涵之争;若可以使用,以后还会有其他存在争议的以及确定的其他名人故里站,并且这种命名会从古代名人延伸到现代名人,显然会破坏地名的严肃性;若只可以鹿邑这么用,很显然是一种“拉偏架”行为。
最后,希望鹿邑方面停止使用“老子故里”这一不严肃的名称命名收费站,涡阳和鹿邑“同饮一河水,共承老子神”,“各美其美,美人之美”,共同做好老子文化的传承和弘扬工作。
杨本科,2022年2月19日,于海口